2020社保新規,國辦新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將城鎮非私營單位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作為核定職工繳費基數上下限的指標。
自己繳社保可享受2個利好:
(1)自由選擇不同的社保繳費標準,60%~300%;
(2)全口徑確定社保繳費基數后,部分地區社保費與去年相比有很大程度的降低。
社保需繳滿15年,到退休時才可正常享有養老保險福利。之前很多沒有繳滿的,可以通過一次性補繳。
而2020社保新規,不能隨便一次性補繳社保了,但這3種情況除外:
(1)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不滿15年,到60歲的時候,可以一次性補繳,不然領不到養老金,但最高的補繳年限不得超過15年。
(2)企業沒有按時按足額給員工繳社保,員工可勞動維權,要求企業補繳。
(3)離職后,社保斷繳不超過3個月的,一般都允許補繳,但超過6個月就不一定了,各地政策不同,社保最好不要斷,會影響買房、落戶!
社保、公積金必須同時交
新規之前,五險一金,社保(五險)是國家強制繳納,公積金不做要求,所以很多企業,為了控制支出,只給員工交五險不交公積金!
2020社保新規,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屬于強制繳納范圍,以后社保、公積金必須同時繳納!
五險一金是員工的合法權益,不按規定繳納的黑心企業,歡迎舉報!
確定了居民醫保個人賬戶2020年底前取消
前段時間,國家醫療保障局、財政部印發了《關于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當中有一條規定:實行個人(家庭)賬戶的,應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門診統籌平穩過渡;已取消個人(家庭)賬戶的,不得恢復或變相設置。
取消的是居民醫保個人賬戶,跟職工醫保沒關系
文件當中所指的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家庭)賬戶,與人們通常理解的醫保個人賬戶并不是一個概念。提到醫保個人賬戶,大多數人的第一反應的都是職工醫保的個人賬戶
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按統籌管理,分成2個帳戶,即統籌帳戶和個人帳戶。
其中個人賬戶專門用來存儲參保人繳納的保險費和用人單位繳納的按一定比例劃入的資金。這個賬戶中的錢都屬于參保人自己,可以用于報銷之外的醫療費用,如在定點藥店購藥等。
而對于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賬戶,很多參保人根本沒聽說過這回事。確實,很多地區的城鄉居民醫保根本就沒設過個人賬戶。
城鎮職工醫保個人賬戶不受影響,醫保個人賬戶從未清零
那為什么文件里說要取消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家庭)賬戶呢?
這是因為前兩年,在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統籌為城鄉居民醫保的過程中,原新農合、原城鎮居民醫保中有個人(家庭)賬戶的,也帶進了城鄉居民醫保。
有的地區在統籌城鄉居民醫保的過程中,設置了個人(家庭)賬戶進行過渡。因此,現在部分城鄉居民醫保中也有個人(家庭)賬戶的存在。所以,這則規定僅是涉及很少的一類人。
來源:人民日報、人社部、國家醫療保障局、會計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