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時間】1天
【培訓對象】企業中高層、HR管理者、法務。
【課程背景】
《勞動合同法》實施已經整整十一個年頭,但是全國各地的勞動爭議案件依然有增無減,當中大部分的案件均以企業敗訴告終!究其原因,過半數的敗訴案件均與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入職前后沒有嚴格把關有著必然的關聯性。
不少用人單位的高層與HR人士均苦苦思索和到處尋找應對勞動爭議的良方。仲裁、法院系統、法律界人士等一致認同,對于勞動爭議,事前預防比事后應對更加重要!要做到有效預防勞動爭議,就必須對新員工的招聘、入職、試用期環節嚴格把關,否則日后的用工過程必然危機四伏、風險重重!
【課程大綱】
一、招聘入職
1. 就業歧視的范圍包括哪些,如何防控其法律風險?
2. 站在法律角度,《求職申請表》的設計要點有哪些?
3. 面試期間需注意哪些法律風險?
4. 背景調查需注意哪些法律風險?
5. 《錄用通知書》該不該發給應聘者?
6. 站在法律角度,《錄用通知書》的設計要點有哪些?
7. 入職體檢需注意哪些法律風險?
8. 入職體檢費用由員工還是用人單位支付?
9. 入職手續中需收取勞動者哪些資料,需讓其簽署哪些法律文書?
10. 站在法律角度,《入職登記表》的設計要點有哪些?
11. 簽訂勞動合同環節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12. 在政府的勞動合同范本基礎上,需增加的風險防控條款有哪些?
13. 三方就業協議與實習協議有何區別?
14. 招用實習生的法律風險防控及《實習協議》的設計要點;
15. 招用老人家的法律風險防控及《勞務協議》的設計要點;
16. 招用非全日制人員的法律風險防控及《非全日制用工協議》的設計要點。
二、試用期
17. 試用期、見習期、學徒期的區別?
18. 能否口頭約定試用期?
19. 能否單獨簽訂《試用期協議書》?
20. 能否轉正后再簽訂《勞動合同》?
21. 三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能否約定“乙方的試用期為3-6個月”?
22. 雙方協商一致,能否延長試用期?
23. 離職后再次入職能否再次約定試用期?
24. 試用期間能否不參加社保保險?
25. 《試用期目標責任書》的設計要點有哪些?
26. 試用期間如何證明新員工不合格或不符合錄用條件?
27. 提前轉正是否存在法律風險?
28. 試用期間的工資支付法律風險有哪些?
29. 能否約定新員工試用期辭職需承擔違約金?
30. 試用期間出資培訓新員工需注意哪些法律風險?
31. 試用期間何時解雇新員工比較安全?
32. 試用期間解雇新員工的程序有哪些?
【分享嘉賓】
鐘永棣:國內著名勞動法與員工關系管理實戰專家、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高級勞動關系協調師;法學學士、管理學碩士;精通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爭議的預防與應對,擅長把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與勞動法律法規完美整合;2000年至今一直從事與勞動法有關的工作,曾任職于勞動仲裁部門并獲得“廣州市優秀勞動仲裁員”稱號;多年來累計裁審和處理1000多宗勞動爭議案件,研究4000多份全國各地的勞動爭議判決書,審查完善400多家企業的人力資源制度合同文書,擔任200多家企事業單位的人力資源法律顧問,講授勞動法與勞動關系課程1000多天;其課程內容80%為真實案例、20%為必備的重點法條,課程生動有趣,深入淺出,實戰型超強,讓學員即時學以致用!
說明:因課程大綱及內容比較多,所以授課方式以老師講授為主,互動為輔;如學員喜歡更多的互動,那么需適當刪減相關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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