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分析】 隨著我國政府4萬億經濟刺激方案的出臺及建設領域一系列重要規范性文件的頒布和實施,新一輪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高潮已經來臨,對我國建設系統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與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出臺了與工程合同相關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關于當前形勢下審理民商事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分別于2009年5月13日、7月7日頒布。為加強對新、改、擴爭力,增強管理人員的索賠與反索賠意識,促進建設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特舉辦本次培訓。
【課程提綱】 一、項目合同的關鍵條款(結合菲迪克條款) .菲迪克條款的介紹 .菲迪克合同的主要條款 1.投標函 2.中標函和中標合同價 3.開工日期、工期、竣工和質保期 4.竣工試驗 5.接收證書 6.預付款、進度付款,最終付款及質保金 7.保函:投標保函、履約保函、質保期保函等 8.保險 9.不可抗力 10.技術標準和法規 11.稅收 12.變更 13.索賠:業主及承包商的索賠 14.爭議和仲裁 二、承包商對所執行的合同風險和關鍵點的控制及目的 1.技術上可行 2.支付有保證 3.安全有保障 4.能有效對成本、進度、質量的控制 5.對設計有所控制 6.自身的資金能力可保證項目能順利履約 7.有利可圖并能培養人才,帶出一支隊伍
三、合同談判和合同文本中需要注意的問題(包括總包和分包) 1.組織有效的合同談判班子,談判盡量彌補投標時的不足 2.合同文本中文字的嚴密性 3.總包合同與分包合同的一致性 4.對分包單位的制約,對總包合同的風險轉嫁到分包 5.采購(設備及材料)合同的質量進度保證 6.業主支付的時間節點和特殊要求 7.支付的幣種和匯率風險的鎖定 四、合同履約中的要點 1.自身要有一支強有力的施工安裝隊伍,對技術上有控制力 2.選擇可靠的項目經理,試行承包責任制 3.施工前期準備工作充分 4.制定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包括切實可行的進度計劃,保證節點和總體工期的按時完工 5.安全和環境保護的保障 6.驗工計價的有效性并及時從業主處收款 7.對分包商和供貨商支付的控制 8.設計優化 9.成本的有效控制 10.施工現場設備材料管理 11.風險控制 12.文件和文檔管理 13.公關 五、合同的索賠和反索賠 a)承包商因質量問題引起的索賠 b)承包商工期延誤引起的索賠 1.分類: A.業主的索賠 a)材料設備漲價 b)開工條件不具備(由于業主原因) c)變更產生工程量變化引起的索賠 d)業主沒有按合同履行義務(包括沒有按合同及時付款) B.承包商的索賠 a)質量不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