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分析】 對于海外工程項目的管理,許多項目管理類的書籍都已經談到,這里想從FIDIC合同索賠的角度來談談如何完善工程項目的管理。 對于海外工程項目,雙方按照FIDIC合同范本簽訂的工程項目合同是雙方自主意愿的體現,是雙方解決糾紛的根本依據,因此,一旦雙方訂立的合同生效,就是承包方管理工程項目的根本。而合同中的索賠條款,是雙方解決糾紛的依據。這里,以FIDIC合同范本為例,通過索賠合同條款內容、索賠條件要求、索賠資料和索賠程序四個方面來談一下如何利用合同索賠條款來完善工程項目的管理。
【課程提綱】 (一) 業主索賠,承包商過錯。 1.1承包商未能履行一般義務規定導致索賠:該條主要是文檔配合義務 1.2承包商因為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履約擔保導致的索賠。 1.3承包商占用雇主設備導致的索賠。 1.4承包商非合理扣減指定分包商付款時,業主直接付款給指定分包商導致的索賠 1.5承包商設備材料試驗遭到拒收導致的索賠 1.6承包商未能完成修補工作導致的索賠 1.7承包商修訂工程進度導致的索賠 1.8承包商未能按時竣工導致的索賠 1.9承包商不當延誤竣工試驗導致的索賠 1.10承包商未能通過重新的竣工試驗導致的索賠 1.11缺陷通知期的延長期限僅為2年 1.12承包商未能修補缺陷導致的索賠 1.13承包商未能清理現場導致的索賠 1.14業主終止合同后的索賠(一般都進入司法程序了) 1.15承包商未履行保障義務導致的索賠 1.16承包商未按照合同要求辦理相關保險導致的索賠 1.17承包商未辦理工程一切險導致的索賠 (二) 承包商索賠,業主過錯。 2.1業主拖延發出圖紙導致延誤、 2.2業主未能及時提供現場的進入與占有導致延誤、 2.3業主提供的工程放線數據錯誤導致延誤、 2.4 因為施工現場存在不可預見的不利物資條件導致的延誤、 2.5因為在施工現場發現文物古跡,并予以保護導致的延誤、 2.6業主試驗變更導致的延誤、 2.7海外項目所在國政府當局政策法規等造成延誤、 2.8業主停工造成的延誤、 2.9與10.3由于業主不當或干擾竣工試驗導致的延誤、 2.10由于基準日期后,工程所在國法律變化導致的延誤、 2.11業主不付款導致的延誤、 2.12雇主風險導致的延誤。
【授課對象】 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高級項目經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