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訓背景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87號)及“關于房地產開發業務征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31號)與“修訂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的通知”(國稅發[2006]56號),對房地產所得稅相關制度進行大幅調整。從2007年1月1日開始,全面實行新會計準則,同時提高了城鎮土地稅;從2月1日開始全國清算土地增值稅,企業如何應對?
●房地產開發企業如何取得土地,土地方如何轉讓稅負最低?
●土地擁有方如何繞開“招、拍、掛”,如何合法少交或不交稅?
●房地產開發企業面對國稅發[2006]187號如何制定尾盤操控技術來免交土地增值稅?
●房地產企業開發普通住宅如何制定價格,如何操作成本費用以最大限度少交土地增值稅?
●商業、酒店開發如何規避應交稅金70%?
●房地產開發企業如何操作2007年的收入支出,享受新稅法優惠?
●房地產開發企業如何規范核算,規避所得稅風險?
●房地產開發企業如何遞延收入緩解資金緊張程度?
●國稅發[2006]21號文對土地增值稅做了重大調整,房地產企業如何做好納稅自查自糾?
●如何使稅收制度與企業會計制度的差異得以協調?
●如何正確運用實用性技巧調整企業利潤?如何做到依法納稅、合理籌劃?
●新的申請表如何填報?如何進行涉稅建賬?……
為幫助房地產企業更好地應對現行稅收政策,提高企業稅務籌劃策略和技巧,北京百朗教育發展有限公司與中企培訓網決定舉辦“2007年房地產企業稅收政策應用技巧與稅收籌劃高級研修班”。結合當前法律及政策現狀,通過資深房產稅務專家的指導和解讀,幫助企業成功應對稅務政策調整帶來的各種風險。
二、研修內容
第一部分:國家新政策對房地產企業的影響
(一)國務院對土地調控有關問題解讀;
(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相關文件解讀;
(三)國家建設部關于房地產開發相關文件解讀;
(四)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新開工項目清理相關文件解讀;
(五)國務院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相關文件解讀;
(六)國家稅務總局07年對房地產等行業進行重點檢查的原因何在;
(七)其它房地產最新政策法規解讀。
第二部分:房地產企業當前重點問題解析
(一)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單位;
(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條件;
(三)非直接銷售和自用房地產的收入確定;
(四)如何確定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的扣除項目;
(五)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應報送什么樣的資料;
(六)稅務機關如何對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項目進行審核鑒證;
(七)對于什么樣的房地產企業,稅務機關采取土地增值稅的核定征收辦法;
(八)房地產企業清算后再轉讓房地產應如何處理;
(九)如何確定轉讓房屋原值;
(十)外商投資設立房地產企業,其投資總額必須達到多少;
(十一)建設部如何調整和優化城鎮建設投資結構;
(十二)什么樣的建筑企業不可建房;
(十三)房地產企業是否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十四)房地產企業投資方從聯營企業分回利潤若投資方企業發生虧損應如何處理;
(十五)中小房產商如何繳納土地增值稅合理;
(十六)房地產商如何正確清算土地增值稅;
(十七)2007年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有關項目的計算口徑;
(十八)房地產企業所得稅新的申報表填報應注意的問題;
(十九)房地產企業哪些固定資產不得計提折舊或攤銷費用;
(二十)房地產企業為對外投資而借入的資金發生的借款費用如何處理;
(二十一)企業從關聯方取得的借款金額超過多少比例部分不允許扣除;
(二十二)房地產企業在年度內應計未計應提未提費用如何處理;
(二十三)房地產企業2006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應注意哪些環節;
(二十四)所得稅匯算中應注意哪些會計與稅收差異問題;
(二十五)所得稅新報表給企業納稅調整帶來哪些變化;
(二十六)企業銷售不動產按銷售額計算的營業稅在計算出售固定資產凈損益時是否可以直接扣除;
(二十七)外商投資房地產開發企業對于投入的出資或合作條件應當如何作價;
(二十八)對于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在合作期限內先行回收投資的問題應如何處理;
(二十九)企業什么樣的支出屬于在建工程支出。
第三部分:稅收籌劃基本方法與偷稅區別
(一) 稅收籌劃風險需注意的六個方面;
(二) 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應堅持的原則;
(三) 房地產開發企業稅收籌劃注意事項及風險規避;
(四) 稅收籌劃與偷稅避稅的區別。
第四部分:房地產企業如何利用國家政策合法避稅
(一) 房地產企業人力資源優化配置稅收籌劃策略;
(二) 房地產企業租賃業務稅收籌劃;
(三) 房地產企業選擇什么樣的工資形式最節稅;
(四) 房地產企業支出如何最大化稅前扣除的籌劃;
(五) 超支的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的籌劃;
(六) 企業廣告費稅前扣除的籌劃;
(七) 企業差旅費的籌劃及企業統貸支付借款利息的籌劃;
(八) 什么樣的投資可以避稅;
(九) 企業發放的勞保費的籌劃;
(十) 稅前如何彌補虧損;
(十一)勞動合同節稅簽訂技巧;
(十二)規避稅務行政處罰技巧;
(十三)規避滯納金技巧;
(十四)企業所得稅主要誤點的納稅調整;
(十五)拖欠工資變換方式發放節稅籌劃;
(十六)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籌劃。
第五部分:2007年房地產企業如何應對稅務稽查
(一)稅務稽查如何選定日常稅務稽查對象確定依據;
(二)如何做好稅務稽查前的自查;
(三)如何解決稅務機關內部答復政策不一的問題;
(四)如何處理“稅企”有爭議的問題;
(五)企業應如何為稽查人員提供資料無后患;
(六)稅務稽查確定違法事實的依據在企業中的取證方法;
(七)稅務機關對企業違法案件的審理過程;
(八)稅務機關對企業實施行政處罰的依據;
(九)企業多報的虧損額被查出應如何處理;
(十)查補稅款應用稅率的確定;
(十一)成本的檢查內容及應注意環節;
(十二)財務費用檢查內容及應注意環節;
(十三)管理費用檢查內容及應注意環節;
(十四)稅企糾紛發生后的處理措施;
(十五)如何通過權力減少行政處罰;
(十六)房地產企業查補被列為重大案件的審理程序;
(十七)查補金額達到多少追究財務人員法律責任;
(十八)案例解析。
三、主講專家
徐青 曾任職國家稅務局政策法規處處長、稅務稽查局局長、企業所得
稅處處長等職,從事稅務業務工作三十多年,在稅收業務部門從事過稅務稽查、稅收征收管理、企業所得稅管理、稅收政策法規研究、重大案件審理、稅務行政處罰裁定、稅務聽證、稅務行政復議等多方面的稅收業務工作。具有非常豐富的稅收案例工作經驗和較高的稅收政策研究理論水平。對企業稅收政策應用技巧、稅務案例分析、“稅企”糾紛協調溝通、稅務稽查前置企業自查應注意問題、企業涉稅問題解析、稅收籌劃等,具有獨到的見解和應對措施。在稅收管理中常年承擔著企業輔導講解工作,具有非常獨到的輔導知識和經驗,其內容,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操作性。
四、培訓對象
全國各房地產企業單位領導、財務總監、財務主管、總會計師、總稅務師、財務經理、財務處(部、科)長、主管會計等。
五、時間安排及報到地點
6月12日至6月16日 地點:北京市
(12日全天報到,13日、14日、15日全天授課,16日結束)
六、費用:參會人員需交學費1800元,如需食宿,會務組可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